分行业认证实务 编号 #281
快速回答
提取物不是饮片,归类按终成品用途判断:食品饮料用途按食品原料口径,膳食补充剂用途按保健相关品类,结合产品编码与印尼现行品类目录核对。组卷要写清提取溶剂、浓缩干燥工艺、载体、酶制剂与残留控制,附原料来源与供应商清真证明;证书与持证主体、生产场所绑定,供印尼成品厂时持证安排须与交易结构一致。
详细说明
用途决定归类,而非形态
- 提取物是浓缩原料,不按中药饮片口径申报
- 进入食品、饮料、固体饮料配方的,按食品原料走食品流程
- 装入胶囊、压片或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的,按补充剂相关品类核对
- 同一粉状物用途不同,归类与强制节点可能不同,需结合产品编码与印尼现行品类目录确认
工艺资料拆到溶剂与载体
- 列明提取溶剂(水、乙醇)及回收、残留控制方式
- 浓缩、喷雾干燥用到的糊精等载体逐一声明
- 酶制剂、助滤剂、澄清剂标注植物或微生物来源
- 提供流程图与关键参数,不笼统写“天然提取”
证明文件与持证关系
长沙的提取物厂可先与印尼买方确认证书由谁持有:成品厂持证的,提取物厂作为原料供应商配合提供配方与证明;自行持证的,证书绑定本主体与生产场所。供应商证书须覆盖具体牌号、地址与有效期并可在线核验。